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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微格教学训练指导教师管理办法
微格教学是高等院校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掌握课堂教学技能的一种培训方法。为了规范微格教学工作的管理,加强微格教学的指导力度,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教师教育专业学生的师范技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
为了加大对微格教学训练的指导力度,学生在集中进行微格教学训练时,每两个微格实验室至少选派一位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对指导教师的基本要求为:
 1.指导教师对微格教学训练应有明确的认识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微格教学训练过程中必须认真履行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 2.指导教师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实践经验和教学经验,了解微格教学训练的特点,熟练掌握微格教学训练的基本环节。
 3.按照微格教学训练大纲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拟订微格教学的训练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过程指导。
 4.凡是参加教育实习的指导教师,原则上必须首先指导学生进行微格教学训练。
二、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
指导教师的工作职责为:
 1.加强对微格教学训练的理论学习和研究,掌握微格教学训练的各个环节。
 2.根据学校微格实验课程安排情况,对学生进行分组,指定微格实验室,确定小组负责人。
 3.学生在进行微格训练之前,指导教师必须就微格教学训练基础知识和微格教学系统使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专门的讲解,对学生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设计等提出具体要求。
 4.指导教师应提前5分钟到微格实验室的主控室做好准备工作,并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微格教学使用登记表》。
 5.指导教师应严把试讲关,认真检查学生的教学设计,试讲训练不过关的学生,一律不得安排微格教学训练。
 6.协助微格训练室管理人员根据学生的要求启动和停止录像。
 7.监控学生授课情况,及时给予点评。每次学生进行微格教学训练时,要求指导教师对每个小组至少点评一位学生的教学情况,并写出评课意见,课后根据学生的训练录像对其他学生进行点评。
 8.学生训练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拷贝学生的训练录像,以便于分析、点评和观摩。
三、指导教师的考核办法
 1.每位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微格教学训练学生的人数,原则上为30人,最多不得超过40人。
 2.每指导一个微格教学训练单元计2学时。
 3.实行指导教师“工作日志”制。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微格教学训练指导教师工作日志》,每学期微格教学训练结束后一周内,将其上交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 5.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照实际指导微格教学训练的时间计算。
 6.学校将不定期进行微格教学训练专项检查,了解指导教师的工作实际情况,并作为对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量计算办法根据《四川师范大学教职工岗位工资及津贴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工作量计算办法为:工作量(标准课时)=2×实际指导次数+效益课时效益课时:作为计算工作量的参考选项,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计算办法。效益课时应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
五、本实施意见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我校其它文件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二○○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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